2010/08/15

古代官場潛規則:官吏的"合法傷害權" (二)


古代官場潛規則:官吏的"合法傷害權" (二)

沒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賺得不足,又追上了那位知縣的老鄉,把賄賂他的四十兩銀子強討了回來。四十兩銀子折算為現在的人民幣,少說三四千,多說一兩萬,顯然也值得一追了。奈何他低估了合法傷害權的伸縮性。知縣聽說此事後,勃然大怒,出牌重新問案,並且以"私和人命"的罪狀捎上了陳定的妻弟。該妻弟立刻出逃。

故事說,陳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後,"不由分說,先是一頓狠打,發下監中。"然後下令挖墓驗屍,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麼。同時召集當地各方人等,一邊驗屍,一邊調查瞭解情況。

“知縣是有了成心的,只要從重坐罪,先吩咐仵作(法醫)報傷要重。仵作揣摩了意旨,將無作有,多報的是拳毆腳踢致命傷痕。巢氏幼時喜吃甜物,面前的牙齒落了一個,也做了硬物打落之傷。竟把陳定問了鬥毆殺人之律,妾丁氏威逼期親尊長致死之律,各問絞罪。陳定央了幾個分上來說,只是不聽。”

這案子本來已經算完了,如今,知縣要報復,竟可以把兩個人重新問成死罪。可見一位知縣合法地禍害他人的能力有多麼強。當時的人們對這種能力十分敬畏,把知縣稱為"滅門的知縣",又稱"破家縣令"。

最後,這位知縣果然叫陳定破了家。丁氏見兩個人都活不成,乾脆把罪過全攬在自己身上,寫了供狀,然後在獄中上吊自殺,這才了結了這樁案子。

細品這個故事中的利害關係,我們發現當事雙方承擔的成本或風險極不對稱。

武進知縣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執法的旗號下進行的,只要他發句話,國家的暴力機器就按照他的意願開動起來,並不用他個人破費一文錢。對付上邊的審核,他有法醫的證據的支持,應當說風險極小。

他這種進退自如的處境,用古代民間諺語的話說,叫做"官斷十條路"--案情稍有模糊之處,官員的合法選擇就有十種之多。怎麼斷都不算錯。與進退自如的知縣相反,陳定的小命卻完全捏在人家的手心裏。他面臨著被絞死的風險。即使能僥倖保住性命,坐牢、喪妾、挨板子、耽誤生意,這些損失註定是逃不掉的。

這就好比美國人面對伊拉克。美國有巡航導彈,能夠隨心所欲地炸人家的總統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。你隨時隨地可以打人家,人家卻打不著你。這正是"利器"的妙用。掌握了這樣的利器,誰還敢惹你生氣?你又怎麼能不牛氣沖天?

中國民間有句老話,叫做"身懷利器,殺心自起"。在如此實力懸殊的戰爭中,自己最多不過蹭破點皮,俘獲的卻是眾多的金銀玉帛,這樣的仗自然就特別愛打,也特別能打。官吏們要頂住多打幾仗的誘惑,很有必要定力過人。

無論正式規定是怎麼樣的,掌握了合法傷害權的人就是牛氣得要命。在他們的眼睛裏,老百姓形同魚肉。我們的祖先也就以"魚肉百姓"一詞來形容這些人和老百姓的關係。

據《竹葉亭雜記》記載,清代的四川有一種流行甚廣的陋規,名叫"賊開花"。每當民間發生盜竊案件,州縣地方官接到報案後,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調查,先把被盜人家周圍的富戶指為窩贓戶。既然認定嫌疑犯是官吏們的合法權力,關押嫌疑犯也是他們的合法權力,他們這麼做當然沒什麼風險。

那些被指為窩贓戶的人家也有一個共同的特點,就是家裏無人做官,沒有後臺。於是官府放心大膽地把他們拘押起來敲詐勒索,每報一案,往往牽連數家,"賊開花"由此得名。
那些被指為窩贓的富戶,特別害怕坐牢,只能自認倒楣,拿出大把的錢來賄賂官吏,打點差役。官吏撈足了錢,才把這些富戶放出來,並宣佈他們沒有窩贓。在術語裏這叫"洗賊名"。

最初看到這些歷史記載的時候,我曾經設身處地替那些被敲詐者想過,結論是;如果換了我,就要讀書科舉,混個功名在身,讓他們不敢敲詐。不過這是很有個人特色的對策,只能自保卻不能普渡眾生,並且遠水解不了近渴,顯然不是正經辦法。

後來我找到了正經辦法。在清朝人段光清寫的一本書裏,我看到了安徽宿松縣民間用來對付這種敲詐的高招,不禁被人民群眾的創造力所折服。

據《鏡湖自撰年譜》道光十七年(1837年)記載,這年九月,小地主段光清(當時已經中了舉人,即有了國家幹部的身份)的佃戶及其家境稍好的幾戶鄰居,忽然被差役傳喚,誣陷他們接了賊贓。段光清說,這是失主與捕役串通好了,囑咐盜賊咬他們一口,借此敲一筆錢。佃戶找到段光清的哥哥哭訴,段光清的哥哥就找他商量對策。

段光清首先回顧歷史,從前人的智慧和經驗裏尋求啟發。他說,父親曾經說過,嘉慶初年(1797年前後)鄉里有一種惡習,乞丐生病倒斃了,地方無賴就要借機生出波瀾,說必須要經過地方官驗屍才能掩埋。

而地方官每次下鄉驗屍,必定要帶一大群人。仵作和刑書自是必需的,還要包括縣衙門裏院的門印、簽押、押班、小使,外院的六房、三班,再加上地方官的儀衛、皂隸、馬仆、轎夫,浩浩蕩蕩多至百餘人。於是,只聽得地方官驗屍的鑼聲一響,鄉下有數百畝家產的人家,就要傾家蕩產,連灰也剩不下了。

段光清說,父親當時的辦法是:召集同鄉的紳衿到縣裏向領導請示,如果乞丐確實是自己死了,經檢驗沒有傷痕,可以由地保掩埋,無須報官府驗屍。領導同意了,還把這條規定刻在石碑上,立在路旁。

段光清沒有說他父親拜見縣領導的時候帶沒帶銀子,從情理推測,應該不至於空手去求人。從下文推測,前輩很可能以某種方式孝敬了父母官。


cathay.ce.cn/.../03/t20070903_12770718.shtml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